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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严明森林防火工作纪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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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5 09: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严明森林防火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
  

清明将至,我县森林防火已进入紧要期,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明确指示,要坚决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严明森林防火工作纪律,发动全社会所有力量,严防死守,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森林防火宣传
  

县电视台、县通讯社、县政府信息中心等新闻媒体要突出严防森林火灾,建设生态太湖的宣传教育主题,不断创新森林防火宣传方式,通过多渠道、全方位、不间断的方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市森防指两个一律、县政府禁火令、森林火灾典型案例、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知识等。县交运局、县住建局要在全县出租车、公交车上的电子显示屏上增加森林防火宣传内容。各乡镇要在主要交通路口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要通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努力做到宣传全覆盖,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森林防火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严明森林防火纪律
  

清明期间,全县党员干部职工一定要自觉做到文明祭祀,做到上坟不烧纸、不燃放烟花鞭炮,违者严格按照市森防指两个一律追究责任。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的文明祭祀教育,对宣传教育不力造成后果的,将对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广大干部职工在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工作纪律的同时,还要积极做好家属及亲戚朋友的说服教育工作,做到文明祭祀。
  

从即日起至430日止,凡森林火险等级达三级以上的天气(含三级),各包保责任单位必须进驻包保乡镇(村)第一线,履行包保职责。县级包保领导要加强对包保乡镇和包保责任单位的检查督促,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太湖县护林防火指挥部
  
2014321
  
  
发表于 2014-3-25 10: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保护森林,自从做起!
发表于 2014-3-27 08: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保护森林,自从做起!
发表于 2014-3-27 09:0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楼主关注新仓论坛
发表于 2014-3-27 09: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个人都要有社会责任感,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身边的人。
发表于 2014-3-30 14: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发表于 2014-3-30 20: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护森林
发表于 2014-3-30 20:5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明祭扫,尽量不使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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