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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30 07: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今要实行殡葬改革了,老旧风俗观念难以摒弃,老百姓难免有抵触情绪,为了改革能顺利推进,能否在论坛民生版块,发一主题帖进行讨论,大家畅所欲言,可供镇政府领导决策参考,也算论坛为改革尽了些绵薄之力。
 楼主| 发表于 2014-4-30 07:4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了,这帖镇政府也可以发,就算征集民众意见。
发表于 2014-4-30 09:3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一来。有可能许多老式的葬礼要改
发表于 2014-4-30 10: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反对这类改革. 传统都丢光了. 可以引导,不可强制
发表于 2014-4-30 10: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顶
发表于 2014-4-30 21:3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舟帆 于 2014-4-30 21:55 编辑

建议很好,其实这个帖子我以为发,后来怕领导找麻烦就没发!





发表于 2014-4-30 21: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4-4-30 22:2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4-5-1 17:4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各地打着火化的名声,其实是为了榨取民众的钱财

上海这里的火化一次的价格吓死了,还有杂七杂八的费用,甚至去看看死人最后一眼都不行,
发表于 2014-5-1 21: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新《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 建造坟墓 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013年1月1日起,违规土葬、乱建坟墓将不再允许民政部门强制平坟。由于这一相对激烈的方式与中国传统的“入土为安”殡葬观念和习俗相违背,近些年来,民政部门强制平坟时屡屡引发公众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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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坟2012年11月16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第628号令,国务院令要求将《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修改为:“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 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 责令限期改正。”

此前,这一条例为:“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 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 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 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 强制执行。”
新规定删除了“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部分,意味着违规土葬、乱建坟墓将不再允许民政部门强制平毁。

对于违规土葬、乱建坟墓等的治理是各地民政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南都记者了解到,民政部门通常的做法是:给违规者一定期限责令改正,若无果则会以平坟的方式强制执行。但这一相对激烈的方式与中国传统的“入土为安”殡葬观念和习俗相违背,近几年来,民政部门强制平坟屡屡引发公众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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