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舟帆 于 2016-4-28 18:25 编辑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地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实现“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总目标,坚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推进国土文化建设,特举办太湖县“国土杯”格律诗词大奖赛。通过这次大赛,运用中华诗词这一高雅的文学艺术形式,赞美神圣的土地,宣传土地基本国策,颂扬国土管理的辉煌业绩,讴歌国土人崭新的精神风貌,以进一步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为太湖转型崛起、富民强县做出积极的贡献。 主办单位:太湖县国土资源局 承办单位:太湖县诗词书画学会 一、大赛主题 和谐国土,阳光国土,高效国土,法治国土、廉洁国土。 二、征稿对象 面向全县社会各界人士、古典诗词爱好者。 三、征稿时间 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止 四、评审时间 2016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三名,奖金各600元;三等奖六名,奖金各400元;优秀奖十名,奖金各200元;组织奖二名,奖金各500元。 六、颁奖时间 参赛稿件评审结束,《太湖论坛》公示后,将及时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为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颁奖时间暂定在十月下旬,具体日期到时提前通知获奖者。 七、稿件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以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内容为题材,思想健康、情趣高雅,语言清新,富有新意。 2、参赛作品为格律诗词,用平水韵、诗韵新编、新韵皆可,但同一首诗中不能混用。词须按谱填写。用典请注明出处。参赛作品必须是自己原创,无抄袭,且未在全国各地赛事中获过奖。古风和现代自由诗不参加评选,但好的古风和自由诗可入选“国土杯”大奖赛专集。 3、参赛作品请附80字内的个人简历,注名作者的真实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详细通讯地址。 4、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评审费。每人投稿最多不超过10首。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5、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展出、宣传、结集、出版等权利。 6、本次大赛的组委会、评委会、办公室人员的作品不参加本次大赛评选。 八、投稿方式: 1、纸质参赛作品一次性投寄太湖县诗词书画学会,邮编246400,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国土杯”字样。 2、电子参赛作品请一次性发至县学会电子邮箱: 九、太湖县“国土杯”格律诗词大奖赛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承办单位。
太湖县国土资源局 太湖县诗词书画学会 二○一六年四月一日
新仓诗词学会编委:周文中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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