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法步骤 调查研究阶段(5月底前)。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民政局要深入村组、社区调查了解群众在婚丧嫁娶、陈规陋习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 动员发动阶段(6月底前)。各乡镇、各部门成立“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明确分工,安排专人负责,制订好方案。召开村民大会、干部职工会,学习各级移风易俗政策规定,熟悉红白喜事操办标准,广泛动员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积极主动,从而形成广泛的行动自觉。 具体实施阶段(7月-10月)。围绕移风易俗九项工作任务,逐一细化落实。7月15日前,全县各行政村(居)要成立红白理事会,修订完善村(居)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并张贴上墙。同时,以乡镇为单位将《太湖县红白理事会情况登记表》和《太湖县xx乡镇红白理事会基本情况一览表》汇总上报至县文明办。9月30日前,各地移风易俗工作要有宣传氛围、有工作台帐、有考评办法、有具体成效。 检查验收阶段(11月)。10月上旬,由县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各地移风易俗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开展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11月底,全面检查验收各地移风易俗工作。 总结表彰阶段(12月)。总结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同时,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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