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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庆新闻网消息 提到交通违法,不少机动车驾驶员是深有感触,因为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不少失信机动车驾驶人在保险、就业、银行信贷等方面受到限制,而从今年11月20起,安庆市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也要注意了,因为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也将与个人信用挂钩。
安庆新闻网、安庆晚报记者从安庆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推进诚信安庆建设,建立文明交通常态管理机制,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安庆市公安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规定》和《社会诚信“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安庆市制定《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惩戒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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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庆市市区道路范围内,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骑行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以及在日常路面道路交通管理中,行人、非机动车具有阻碍、拒绝管理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惩戒。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现场发现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后,将询问违法当事人的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和拟做出的处罚决定并填写交通违法处理决定书和罚款收据。对于违法当事人不愿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选择协助维护交通秩序30分钟。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监控非现场发现行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话、短信或信函等方式通知违法当事人15日内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并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公开曝光,同时通报、抄告当事人所在单位、社居委和市“文明办”。对于违法当事人不愿接受罚款处罚的,违法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协助维护交通秩序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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