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审议安徽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建议名单的请示》(皖发改综合〔2019〕29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认定安徽省长丰县汽车零部件特色产业集群(基地)等27家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
二、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树立推动县域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竞相发展的鲜明导向,加快打造一批规模体量大、专业化程度高、延伸配套性好、支撑带动力强的县域产业转型升级的主引擎,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各地要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进一步强化创新能力建设、重大项目布局、资源要素保障,做足特色,放大优势,注重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特色产业品牌,持续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县(市)政府要落实推动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发展的主体责任。
四、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综合协调服务,会同省有关部门指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建设评估,加大资金、土地等奖励力度,优先支持申报重大项目、建设创新平台、开展试点示范。同时,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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