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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男子在朋友圈发布虚假疫情信息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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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 19: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岳西县公安局响肠派出所在县局网安大队的支持下,快速查处一起利用微信在朋友圈发布虚假疫情信息案件,违法行为人王某在防控疫情期间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处罚,从而消除了社会不良影响,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楼主| 发表于 2021-1-22 19: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1月20日晚,岳西县公安局响肠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一微信用户在朋友圈发布了一条关于新冠病毒疫情的虚假信息,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该所得知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警力,根据初步掌握的有限线索展开调查,在县局网安大队的支持下,迅速锁定违法嫌疑人。此虚假疫情信息系辖区金山村居民王某在其微信朋友圈编发。
 楼主| 发表于 2021-1-22 19: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查证实,王某在浏览手机岳西网发布的岳西县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王某帅行程轨迹公告》后,一时大脑发热,虚构疫情事实,通过本人微信平台在朋友圈编发,并将官方《公告》附后。王某到案后,对利用微信朋友圈编发虚假疫情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楼主| 发表于 2021-1-22 19:32:0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王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1月22日,岳西县公安局响肠派出所依法对王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发表于 2021-1-22 20:53: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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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4 15: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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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4 19: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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