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仓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760|回复: 25

违法占地代价太大!村民建房、投资建设如何合法用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1-21 20:4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1年9月1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按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违法占地不仅面临巨额罚款,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1 20: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是面临巨额罚款。



1.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罚款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1 20:4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对非法占地的每平方米罚款为30元以下。这次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标准为每平方米100元,最高1000元,意味着非法占用一亩土地可能被罚66.66余万元。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1 20: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对违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以及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将罚款额由原耕地开垦费的2倍以下修改为耕地开垦费的2倍以上5倍以下,破坏黑土地等优质耕地的,从重处罚。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1 20:45:22 | 显示全部楼层
2.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会被处罚。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但《土地管理法》对此并未设定法律责任。此次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1 20: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是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1 20: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10亩以上的,属于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1 20: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非法占用的林地上实施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种植农作物、堆放或排泄废弃物等行为或者进行其他非林业生产、建设,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亩以上,其他林地达到十亩以上的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1 20: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占地损失太大,弄不好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村民建房、项目投资如何合法使用土地?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1 20: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农民建房如何合法用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新仓论坛 ( 京ICP备030173号  

皖公网安备 34082502000080号

GMT+8, 2024-12-22 15:12 , Processed in 0.089696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