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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管地从严,处理很重,要依法依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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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3 22: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管地从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坚决遏制“非农化”,二是严格管控“非粮化”。对此,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4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对在耕地保护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2021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耕地保护要求要非常明确,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
 楼主| 发表于 2023-2-23 22: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坚决遏制“非农化”方面,应该说,近年来,对违法用地的打击力度如同拧螺丝,越拧越紧,每年安排部署的的专项整治行动一个接一个,而且还要“回头看”,没有任何松劲、松动迹象,比如“大棚房”专项整治、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而且出台了一些新的更加严厉的新规定、新要求、新措施,体现了零容忍、出重拳。
 楼主| 发表于 2023-2-23 22: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2-23 22: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是大幅提高新增违法用地成本。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大幅提高了违法用地罚款标准。比如,从2021年9月1日以后,违法占用10亩永久基本农田,顶格罚款最高可达666.6万元。主要就是对违法用地体现重罚,为此,笔者曾提出一个标语口号:你想倾家荡产吧,那就违法用地吧。
 楼主| 发表于 2023-2-23 22: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是严防历史遗留问题“复活”。2021年11月26日,自然资源部公开发布的《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把判定违法用地时间前推到1987年。即《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在未经审批或无合法权源的建设用地上进行翻新、翻建、新建行为,要定性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也就是说,你长期所占的土地,现状地类虽然变更为建设用地,但由于一直没有办理过征收、转用、供地、登记等手续,仍然属于违法用地。可以保持现状,如果重新动工被卫片发现,那后果会很严重,一般处理原则是符合规划的没收,不符合规划的拆除。(推荐阅读:倒追35年?多年形成的违法用地,如何认定和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23-2-23 22: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是将未批先建调整为未供即用。过去在土地卫片执法中,对重点项目、公益公共项目、民生项目等,虽然有的存在未批先建、边建边报行为,但在整改中只要能补办手续,拿到用地批文即可过关。但《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对此作出新规定,只有用地批文还不行,必须办理了供地手续才可以。也就是说,地方惯用的“先上车后补票”,过去可以补半票,以后必须补全票。
 楼主| 发表于 2023-2-23 22: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是实行“增违挂钩”。即对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且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要等量扣除该地区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可补充耕地数量。也就是说,对整改不积极、不主动、不到位的地方,要拿补充耕地指标跟你说事儿,先扣你的补充耕地指标。(推荐阅读:河北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指标挂钩管理办法)
 楼主| 发表于 2023-2-23 22: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五是量化地方政府问责标准。对在耕地保护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新的量化标准是:县级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超过100亩、违法比例超过15%;市级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超过500亩、违法比例超过15%;省级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超过5000亩、违法比例超过15%。
 楼主| 发表于 2023-2-23 22: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格管控“非粮化”,这是2021年提出的新要求。也就是,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用来种植粮食作物,不能随便把耕地变为林地、园地、设施农用地等,特别是不能在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上大面积绿化造林,或搞超标准绿化带等。
 楼主| 发表于 2023-2-23 22: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非粮化”问题已上升为法律规定。新修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增加两条新规定:一是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按破坏农用地追究法律责任;二是提出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应当优先使用难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推荐阅读:在永久基本农田不能挖塘养鱼,否则后果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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