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
清明将至,我县森林防火已进入紧要期,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明确指示,要坚决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严明森林防火工作纪律,发动全社会所有力量,严防死守,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森林防火宣传
县电视台、县通讯社、县政府信息中心等新闻媒体要突出“严防森林火灾,建设生态太湖”的宣传教育主题,不断创新森林防火宣传方式,通过多渠道、全方位、不间断的方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市森防指“两个一律”、县政府禁火令、森林火灾典型案例、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知识等。县交运局、县住建局要在全县出租车、公交车上的电子显示屏上增加森林防火宣传内容。各乡镇要在主要交通路口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要通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努力做到宣传全覆盖,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森林防火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严明森林防火纪律
清明期间,全县党员干部职工一定要自觉做到文明祭祀,做到上坟不烧纸、不燃放烟花鞭炮,违者严格按照市森防指“两个一律”追究责任。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的文明祭祀教育,对宣传教育不力造成后果的,将对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广大干部职工在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工作纪律的同时,还要积极做好家属及亲戚朋友的说服教育工作,做到文明祭祀。
从即日起至4月30日止,凡森林火险等级达三级以上的天气(含三级),各包保责任单位必须进驻包保乡镇(村)第一线,履行包保职责。县级包保领导要加强对包保乡镇和包保责任单位的检查督促,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