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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仓派出所敦促一名网上逃犯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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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26 11:4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年2月18日傍晚,新仓派出所办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阳*,在其父母的陪同下来到新仓派出所投案自首。
2017年12月26日,新仓派出所接到受害人章**电话报警称:其在新仓镇香茗山销售饮水机时,被四五个不明身份的人强行索要场地租用费未果后,遭到砍刀、铁棍、木棍殴打,导致受害人章玉高及一名拉架群众受伤。
经初查,该所报请县局同意对该起报警以寻衅滋事立刑事案件,并于当日查控作案车辆一辆,犯罪嫌疑人均逃逸。在局领导的重视下,通过工作深入开展,新仓派出所报请县局审批对案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阳*网上追逃,并与县局刑警大队一中队全力合作,采取多种措施对阳某开展追捕工作,新仓派在对阳*家庭住址布控同时,不间断地归劝阳*父母尽早督促其投案自首,大年三十日清晨,派出所负责人再次带队到阳*家中搜寻,畏罪潜逃的阳某终未能回家过年。

发表于 2018-2-26 12:34: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坦白从宽,希望在教育中从新开始!
发表于 2018-2-26 14:26: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网恢恢,逃有何用!
发表于 2018-2-26 15:18: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国家严打的态势下,还是放老实一点吧。欺行霸市,横行乡里,终究是没有好下场的。希望以此为鉴,改过自新。社会还是会认真接纳你的!
发表于 2018-2-26 15:28: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浪子回头金不换,做对社会有用有担当的人
发表于 2018-2-26 20:54: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投案自首是明知的选择!
来自: 微社区
发表于 2018-2-27 19:52: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错就改,好好做人做事!
来自: 微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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