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农业综服中心 于 2018-5-28 11:54 编辑
尊敬的wx_YZ6gQXh9网友,您好! 您提到的品牌粮食项目是2017年我县实施的财政补助项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农业三项补贴合并改革试点等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5】61号)、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专用品牌粮食绿色生产技术推广与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农函(2017)94号)文件精神,县农委会同县财政局结合我县实际共同制订了《2017年太湖县专用品牌粮食绿色生产技术推广与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按照项目要求,经逐级申报、审核、评审确定,太湖县常润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太湖县兴粮发展有限公司为项目核心运营企业,核心企业通过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生产订单,分别带动全县4万亩专用品种水稻生产(其中每个企业带动面积不小于2万亩)。两企业确定两优688、晶两优534、深两优5814、隆两优华占为其开发的专用品种。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县范围内,从事专用品牌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为以上经营主体提供病虫害统防统治及工厂化育秧、机械插秧的新型服务主体。项目补助内容一是优质专用品种推广;二是新型肥料推广;三是绿色农药推广;四是新型机械作业。 根据项目申报文本,通过审查期内流转合同、订单合同、服务协议以及购买种子、肥料、生物农药的发票、品牌粮食销售凭证、生产服务原始记录等要素与实地堪察相结合的方法,综合核定实施面积。 该项目非普惠制项目,不存在按面积分配,而是根据实施方案采取“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由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主体申报情况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兑付奖补资金。目前,该项目已实施完毕,补助资金也已全部兑付。 如仍有疑问,请到新仓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咨询,感谢您对新仓农业发展的支持。 新仓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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