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手法 冒充公检法诈骗分子惯用语: ● “我是XXX公安局,你名下有一张银行卡涉案了!” ● “我是公安局,你确实涉案了!” ● “我们现在正在对你进行电话笔录,请你不要透露给任何人你目前的情况!” ● “看看吧,这是你的通缉令,我们已经准备实施抓捕!”
第一步:骗取受害人信任。
诈骗分子通过准确报出受害人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职业、住址等隐私信息,让受害人相信其“公检法工作人员”的身份,并通过网络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号码修改为公检法单位的办公电话,以获取受害人信任。 第二步:威慑、恐吓受害人。 诈骗分子通常以受害人涉嫌洗钱、邮包藏毒、信用卡透支等违法犯罪,恐吓受害人,并让受害人登录指定网站查看虚假通缉令、逮捕证等法律文书。同时,为了增强恐吓效应,诈骗分子还会冒充公检法等机关工作人员轮番上阵,让受害人误以为自己真的被卷入刑事案件。 第三步:要求受害人转账。 受害人对自己违法犯罪提出质疑后,诈骗分子会给受害人“支招”,要求受害人将自己的资产转入所谓“安全账户”,达到骗取受害人金钱的目的。有的诈骗分子还会要求受害人独自到酒店开房,并利用酒店电脑进行转账操作,以避免被家人朋友看到后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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