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仓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438|回复: 11

[新闻] 安庆五千年文博园被上海公司抢注 当地部门赴京维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2-25 19:0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庆五千年文博园一期人文景区开园至今,已接待国内外游客600多万人次,却没了“名分”。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了解到,2011年2月,上海一公司抢先申请注册“五千年文博园”旅游服务类(第39类)商标。今年12月10日,安庆市工商局与省工商局商标局负责人专程赴京,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裁定商标异议复审。
  企业商标被抢注
  我省五千年文博园已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开发企业五千年工艺美术有限责任公司至今已先后申请注册了54个商标。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早在2011年2月,上海一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抢先注册了“五千年文博园”旅游服务类(第39类)商标。
  据了解,上海这家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主营品牌管理、商标转让等,该公司老板姚某正是五千年文博园老总朱某的太湖老乡。五千年文博园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姚某与朱某不仅是老乡,两家也相距不远,“抢注”行为让人在心理上无法接受。
  该负责人说,上海公司“抢注”后,曾网上叫卖“五千年文博园”商标。对此,上海公司负责人姚某告诉记者,上海虽然没有“五千年文博园”景区,但自己申请商标注册时,并不违反相关规定。
  姚某说,“五千年文博园”商标注册后,自己联系过朱某,因为都是家乡人,也提出把商标一分钱不要送给对方,没想到朱某态度坚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工商部门提异议
  据了解,五千年文博园一期人文景区开园至今,已接待国内外游客600多万人次。今年12月8日,安庆市工商局向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报了《关于请求帮助解决“五千年文博园”商标异议复审工作的报告》。随后,安徽省工商局为此专报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依法裁定“五千年文博园”的商标注册。
  12月10日,安庆市工商局鲁金旺副局长与省工商局商标局负责人专程赴京,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裁定“五千年文博园”商标异议复审。
  12月22日,安庆市工商局商标科科长李季丹告诉记者,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李季丹科长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可能会在近日做出裁定。
  记者了解到,由于商标意识淡薄,近年来一些景区或企业由于未及时申请商标注册,造成商标遭抢注的现象。工商部门提示,企业应该不断增强商标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蒋六乔
发表于 2014-12-25 19:4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庆五千年文博园本身就有问题,都运营许多年了还会有这样的事发生。
发表于 2014-12-25 21: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说明文博园少了一根法律意识的弦
发表于 2014-12-25 21:3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门刀气把这个人人名注册,他签名就盗用了我的注册商标
姜辣 发表于 2014-12-25 19:38
有道理
发表于 2014-12-25 21: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姜辣应该早注册,这个企业真可能先注册用了
发表于 2014-12-25 21:5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第五十九条规定:
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发表于 2014-12-25 22: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笑的文博园。现在只能以上述方式解决或购买获得权益了。
发表于 2014-12-26 00: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2# 姜辣

这个可以干   不过人家先注册了  没办法  打不赢

估计又是坑钱
发表于 2014-12-26 10: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发表于 2014-12-26 10: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2# 姜辣

这个可以干   不过人家先注册了  没办法  打不赢

估计又是坑钱
鲁家小屋 发表于 2014-12-26 00:14
Y那没办法韩国现代在90年代以600万购买北京现代商标也是类似情形,人家专研究这行赚钱的,汶办法。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新仓论坛 ( 京ICP备030173号  

皖公网安备 34082502000080号

GMT+8, 2024-12-22 21:52 , Processed in 0.06609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