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5%。”记者从9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的实施意见,针对目前存在的农民不愿进城、进不起城以及进城后农村利益保留等问题,提出一揽子政策措施。
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
省发改委副主任吴劲松在发布会上介绍,我省2014年被国家列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省,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是去年我省新型城镇化试点省总体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的延续和具体化。“目前,我省城镇化发展存在城市吸引力不足、农民不愿进城,城市生活成本较高、农民进不起城以及农民不愿舍弃农村利益等突出问题,需要有针对性地解决。 ” 对此,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加快制定公开透明的落户标准,最大限度精简申领城镇户口手续,缩短办理时限,方便户口迁移,确保有意愿有能力落户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应落尽落。对于暂时没有落户的进城人员,我省将推进居住证制度对其全覆盖,保障其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公共服务。“三个一样”保障受教育权 子女的教育问题是农业转移人口最为关心的话题。对此,实施意见提出,实行“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保障随迁子女享有和流入地儿童少年平等的受教育权利。未来我省将调整完善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规划,向农业转移人口流入地配置更多的基础教育资源,保障随迁子女全部纳入公办学校或普惠性幼儿园就读。 在农村缴纳的保险,进城后怎么办?我省将做好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允许在农村参加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同时,还将推进工伤、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此外,我省每年还将培训农业转移人口不低于100万人次。
退宅进城可获奖励补偿
“农民不愿舍弃农村利益”是我省城镇化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吴劲松介绍,意见再次确定了进城落户农民依法取得的“三权”(即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继续保持不变这一原则,给大家吃下“定心丸”。未来,我省将探索农村“三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推广金寨县对退出宅基地农民给予奖励的做法,研究建立常规化的宅基地尤其是单宗零散宅基地退出机制。 对于具备购房能力的“新市民”,我省将采取政策支持其购买商品住房。我省将鼓励市县政府出台差异化的购房补贴政策,对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给予更多补贴。同时调整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发展住房金融公司和个人住房贷款保险业务,支持将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进一步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保障力度。
培育十万人口特大镇
吴劲松介绍,城市数量较少也是我省城镇化发展中的问题。我省目前县级市仅6个,未来将有序启动设市工作,争取若干具备条件的县改为市或区,选择若干建制镇开展设市模式试点。此外,我省还将培育一批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特大镇,选择80个左右产业基础较好、生态环境优良、文化积淀深厚的小城镇重点扶持,打造形成一批生态宜居型特色小镇,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 到2020年,合肥城区常住人口将达到500万,成为长江经济带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芜湖、马鞍山未来也将“组群”打造成Ⅰ型大城市。蚌埠、阜阳、淮南、淮北市和安庆、六安、滁州、亳州、宿州市将打造成Ⅱ型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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