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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农民朋友就进城摆摊售卖农产品,虽然生活在城市的居民很喜欢农民购买农民的农产品,因为价格便宜,关键还新鲜。但是进城摆摊销售属于无证经营。
然而农民进城出售农副产品,并没有固定的摊位,再者也不清楚摆摊的各项要求,不知道哪里允许摆,哪里不允许摆。很容易违反到公共秩序的维护、城市容貌的维护等相关规定,最重要的是涉及到了无证经营。许多农民朋友也不知道哪里允许摆,哪里不允许摆,由此造成与城市管理人员发生争执现象时常发生。
了防治这种情况的发生以及维护农民的利益城市的市容形象,国务院近日公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通知,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不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也就是说农民进城销售农产品合法化了,只要符合当地政府规定,以后农民朋友再也不用提心吊胆的摆摊了。办法明确规定了,只要农民在规定的时间进入规定区域内销售农产品,就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了,任何人都不能够进行非法阻挠干涉。
在这个政策实行以后将给农民和市民都带来比较大的好处。农民能够提高自己的收入,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市民也能购买到既新鲜又便宜的水果和蔬菜。既方便了农民又方便了市民,我们应该多多支持与鼓励。
同时对于城市管理人员来说以后也不能随便禁止农民进城摆摊销售农产品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同时政策的出台也可以改善农民与城管的关系,毕竟以前由于城管执法队伍个别人员素质低,法律观念差,由此造成的社会影响比较恶劣。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进城摆摊一定要学习并遵守交通法规,保障安全。部分农民长期在农村生活,交通意识淡薄。有些路段限制拖拉机和三轮车行驶,而这两种又是农民的主要交通工具。不了解情况的农民一旦驾驶这些车辆闯入禁行区,将面临被处罚的后果,得不偿失。
可以进城摆摊是农民的福音,但高兴之余以上几点也要注意,决不能把《办法》当成了可不遵章守纪的保护伞,我行我素,你说是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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