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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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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8 21: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舟帆 于 2012-12-8 21:25 编辑

舟帆请广大网友在新仓论坛民声里发帖要实事求是,要敢于向邪恶挑战,舟帆反对为一己私利,捏造.歪曲事实。更反对为虎作伥,包庇助长腐败.邪恶不正之风!

舟帆始终坚信新仓论坛是为了打造“和谐.民主.富强的新仓”!
发表于 2012-12-8 21:3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保证帖子内容真实,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是基本网络公德!
发表于 2012-12-8 21: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治安保险闹的吧
 楼主| 发表于 2012-12-8 21:4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治安保险闹的吧
宜太电子 发表于 2012-12-8 21:37



建议新仓论坛管理员网号在保险说明主题帖中出具相关红头文件和保险合同,否者请自行删帖!

新仓论坛言论要向广大网友负责!
发表于 2012-12-8 21:5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共勉!望友友们自爱,为论坛添彩......
发表于 2012-12-8 21: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是成年人,而且都是素质比较高的,每一个网友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发表于 2012-12-8 21: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仓论坛是一个乡镇论坛平台,有些事情新仓论坛是没有回天之力的!
发表于 2012-12-8 22: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仓论坛是一个乡镇论坛平台,有些事情新仓论坛是没有回天之力的!
新仓论坛 发表于 2012-12-8 21:53
负点责任好不好。既然为它做了宣传,就应该向参保人说清楚,讲明白,让他们不要相信那些假冒的公安机关的宣传!

请参照新仓派出所的(声明)一帖,已经点红加粗,提醒注意了!
发表于 2012-12-8 22: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成立的初衷应该是搭建政府和老百姓之间一个交流平台,是吧,不是挑起矛盾的地方,而应该是解决矛盾,化解矛盾,营造一个安定,团结的新新仓,只有这样,新仓论坛才能走的更远!
发表于 2012-12-8 23: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网查了一下关于治安保险文件,文件没有具体看到,不过文件可能下发了,有文号。
1、安庆市文件:市综治办《关于开展农村“治安保险”工作的通知》(庆综治办[2012]9号)
2、太湖县文件:太综治办《关于开展农村“治安保险”工作的通知》(太综治办[201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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