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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又有13名造谣者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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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1 18: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类型六:自导自演制造热点博关注
10.2023年10月27日,宿州刘某某与李某某举行婚礼仪式,为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刘某标邀请马某某假扮新娘一起参加自己的婚礼仪式,策划同时娶两位新娘的荒唐段子,后相关视频在网络上大量传播,造成恶劣影响。公安机关分别对三人予以行政拘留、行政罚款的处罚。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1 18: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希望大家保持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携手共建文明有序的清朗网络空间。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1 18: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法律法规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1 18: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2.《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1 18:05:34 | 显示全部楼层
3.《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1 18: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4.《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楼主| 发表于 2023-12-21 18:0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源:安徽警方
发表于 2023-12-21 20:3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应该造谣,不懂法律,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要坐牢的
发表于 2023-12-21 22:07: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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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21 22:08: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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