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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用地,这些红线碰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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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9-11 20: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楼主| 发表于 2024-9-11 20:31:30 | 显示全部楼层
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楼主| 发表于 2024-9-11 20:31:37 | 显示全部楼层
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楼主| 发表于 2024-9-11 20:31:44 | 显示全部楼层
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楼主| 发表于 2024-9-11 20: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六、产业用地“两不得”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别墅、酒店、公寓等房地产开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分割转让转租。
 楼主| 发表于 2024-9-11 20:32: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农村宅基地“四严禁”:

1.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

2.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楼主| 发表于 2024-9-11 20:32:10 | 显示全部楼层
3.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4.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
 楼主| 发表于 2024-9-11 20: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八、宅基地“三禁止”、“一不得':

1.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

2.禁止违法收回农村村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
 楼主| 发表于 2024-9-11 20:32:26 | 显示全部楼层
3.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4.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楼主| 发表于 2024-9-11 20:3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九、开垦耕地”两禁止“:

1.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

2.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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