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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事关电动自行车强制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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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0 20:0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



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2024年11月1日起,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0 20: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强化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管理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管理,会同同级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指导企业按照《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加快技术改造,规范各项管理,推动标准、认证的贯彻落实;做好本地区电动自行车企业规范公告申请的受理、核实和报送工作,监督检查本地区已进入公告名单企业《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执行情况。对不能保持《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其从公告名单中撤销。
 楼主| 发表于 2024-10-10 20: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申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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