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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公开征求意见 事关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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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6-19 20:37:1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开设账号使用跟帖评论服务。
 楼主| 发表于 2022-6-19 20: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条 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发布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楼主| 发表于 2022-6-19 20: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条 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履行跟帖评论信息内容自主管理责任,对账号跟帖评论信息内容加强审核管理,及时发现跟帖评论环节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采取举报、主动处置等必要措施。
 楼主| 发表于 2022-6-19 20: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条 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可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申请获得举报、删除违法和不良评论信息、自主关闭账号跟帖评论功能等自主管理权限,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22-6-19 20:37:4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通过发布、删除、推荐跟帖评论信息以及其他干预跟帖评论信息呈现的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谋取非法利益。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恶意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楼主| 发表于 2022-6-19 20:37: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三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跟帖评论违法和不良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和申诉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和申诉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跟帖评论相关投诉举报和申诉。
 楼主| 发表于 2022-6-19 20:37:54 | 显示全部楼层
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对被处置的跟帖评论信息存在异议的,有权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出申诉,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用户服务协议进行核查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22-6-19 20:3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和地方网信部门依据职责,对举报申诉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楼主| 发表于 2022-6-19 20: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四条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落实跟帖评论服务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风险或者发生安全事件的,由国家和地方网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暂停跟帖评论功能、停止服务等措施。
 楼主| 发表于 2022-6-19 20: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22年 月 日起施行。







来源:网信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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