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程茂枝)记者11月16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十三五”规划日前出台。 “十三五”期间,全省计划完成49.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1.2万户,此举将确保贫困群众住有所居、住得安全。 根据改造计划,我省2016年危房改造任务为10.5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4万户;2017年为10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6万户;2018年为10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户;2019年为10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2万户;2020年为9.3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0.5万户。 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住房安全,优先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2万元,修缮加固户0.6万元;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1万元,修缮加固户0.4万元。具体标准按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执行。 省住建厅强调,危房改造要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科学编制中心村规划,优先安排已编制规划的村庄。要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公示工作,村内公示补助对象的基本信息、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及金额,乡镇公示分配给各村的补助对象名单和金额,同时公示农村危房改造举报电话。 规划要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规划选址,新建农房应选择地形开阔平坦、地基稳定密实的有利地段,不得在易受山洪暴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侵袭的地段地带选址建房。改造后的农房建筑面积原则上宜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此外,各地要集中力量加快解决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农房抗震安全问题,尽快扭转该地区农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面。 规划特别提出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执行规定标准,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打卡发放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 “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我省以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它贫困户为重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惠及81.4万户困难家庭、310万农村困难群众。五年来,国家补助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57.95亿元,省级财政配套18.69亿元,群众自筹约260亿元。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农村贫困群众居住安全得到有效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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