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河综合治理工程已列入《安徽省加快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三年行动方案》。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有关规定, 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保障工程占地范围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现通告如下:
一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皖河综合治理工程占地范围为停止基本建设和控制人口迁入区域(以下简称控制区)。
控制区涉及范围:太湖县晋熙镇南园村、芭蕉村、晋阳村、杨冲村,新仓镇塔山村,城西乡凉亭村、幸福村;
具体范围由工程项目法人依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附图另行张贴。
二
在控制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
三
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的正常调动以及婚嫁、退出现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刑满释放回原籍等人口外,禁止向控制区迁入人口。控制区内新生婴儿入户不受限制。
四
工程所在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依法制止违反规定在控制区进行基本建设和迁入人口的行为。
五
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法人应会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控制区进行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登记、公示、核定,经移民户主或迁建单位签字认可后建档建卡,并由当地人民政府签署意见。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 是否能新建住宅,还是要搬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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