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5年7月28日,晋熙所接到县林业局文件转批称,发现新仓镇香茗山村一块山场内的林木在未被许可的情况下被大量砍伐。接警后,通过民警外围调查,犯罪嫌疑人汪某于2015年上半年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人员无证砍伐该山场内的林木。经林业工程师鉴定,涉案山场被采伐林木1570株,活立木蓄积量65.3848立方米。因犯罪嫌疑人汪某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2015年8月4日,该案被立案侦查。案发后,晋熙所民警多次到汪某家附近蹲守,始终未找到嫌疑人。原来汪某抱着侥幸心理早已潜逃。2018年6月份,在县公安局刑侦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汪某被成功抓获。
事实再一次证明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晋熙所民警秉持着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理念,在长达3年的追逃历程中始终没有松懈、没有气馁,充分展现了森林公安机关牢记使命、坚韧执着的精神和积极作为,忠实履职的优良作风。该案的处理不仅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群众百姓的赞扬,而且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既能对违法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又能作为典型案例,对人民群众进行有效法制宣传。(晋熙所汪传应、孙涵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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